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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”
“Putyourfistupandventyourpain(用你的拳头发泄你的痛苦)!
Asdaysgoby,myheartgrowscold(日子一天天过去,我变得心灰意冷).
Ican'tseemtoletthisallpassmeby(我似乎无法让这一切都过去了).”
回答他的,除了撕心裂肺的歌声,再没有旁的声音。
踏上最后一节台阶,二层已经尽收眼底,可到处不见阿什麦金的身影。沈鹜年环顾四周,顺着边缘查看下方,显然是怀疑对方挂在游艇外侧。
就这么来到游艇尾端,沈鹜年探身往下观望时,一根马鞭猝不及防勒住他的脖颈。
“从小到大,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,不要暴露自己的弱点,乌列。”阿什麦金不断收紧手上的力道,笑得残忍又狠毒。
猛地惊醒过来,鼻端是若有似无的臭味,眼前是一成不变的集装箱内部,我用力闭上眼,想要再睡,却怎么也不行了。
使劲敲打自己的脑袋,我懊恼不已。
什么时候醒不好,偏偏是这么关键的时候……
沈鹜年不会死了吧?我不安地抠着手指。虽然他确实很混蛋,可……可我没想过他会死。
扒着墙壁站起身,我从通风口看出去,一眼便望到了外面梁炜仁的尸体。对方仍维持着两天前的坐姿,身上的血液已经发干发黑,引来了许多苍蝇,散发出阵阵恶臭。
只一眼我就不行了,捂着嘴干呕起来。
呕到眼泪鼻涕都下来,我举着水桶奢侈地连灌好几口,才勉强将嘴里的酸苦味冲淡。
算了,死就死吧,我反正也是要死的,大家都是要死的……
喝完水,我再次躺倒,盯着昏暗一片的天花板发起呆来。苍蝇偶尔会从通风口飞进来,又因为找不到出口,乱闯乱撞着,一直在集装箱里胡乱飞舞。
要是有针就好了,我就可以学武侠小说里那样,在苍蝇翅膀上刻字。就刻“我在集装箱里”,然后等着有缘人发神经突然想看苍蝇翅膀,一看,咦有字,然后开始找,找到了已经是白骨的我……
不过苍蝇能活那么久吗?
好像天冷了就会死吧。
一只苍蝇落到我的手上,我没有赶它,任它在我的身体各处探索爬动。
要是一个礼拜前告诉我,我会和苍蝇做好朋友,我是打死不信的。但现在,我感谢有它们,能让这里多些声音,多些生机。
起码有它们陪着,我也不算孤独地死去了。
封闭的环境让我的精神岌岌可危,也让我忘了,苍蝇可是《圣经》里的十灾之一,最擅带来疾病和死亡。
当晚我就开始呕吐发烧,似乎是得了急性肠胃炎。而更雪上加霜的是,无论我再怎样昏沉不醒,梦境都不再联结到沈鹜年,就像……他真的死了一样。
又过了三天,我奄奄一息地躺在集装箱里,吃不进东西,喝水都吐,已经能感觉到越来越多的苍蝇围着我转,一只只虎视眈眈,只等我死去好一涌而上享受美食。
“哎……”不知道是谁会第一个发现我的尸体,希望不要臭到对方。
明明是盛夏,身体却越来越冷,我努力睁眼,可还是无力阻止意识的涣散。
朦胧中,好像听到有狗叫声由远及近地传来,或许是幻听,又或许是我死前最后的美梦,我不知道。
过了不多会儿,外面响起杂乱的脚步声。
“这里有具尸体!”
“看情况死了有几天了。”
“焕臣少爷的感应只到这里……”
“这是梁炜仁。”陌生的声音里,夹着一道熟悉的男声,“把集装箱打开。”
随着他的一声令下,集装箱箱门被从外面缓缓打开,刺目的阳光照射进来,令我痛楚地闭上眼。
有人来到我的身前,小心碰了碰我的脸,在发现我还有温度后,直接一把将满身脏污的我从地上打横抱了起来。
模糊的视野中,沈鹜年脖子上缠着一圈绷带,面色白如冰雪,脸上的笑容却比外面的阳光更灿烂。
“终于找到你了,钟艾。”
这到底是美梦还是噩梦啊,我纠结地想着,很快沉入黑暗。
作者有话说:
BGM是PapaRoach的《TakeMe》
第51章你让我感到恶心
这一定是噩梦。
睁开眼,我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全然陌生的卧室里,手背打着留置针,右脚拴着一根细长的铁链,从被子里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上。
现代风的卧室内除了我再无别人,中央空调安静地运作着,阳光从窗户外透过薄纱照射进来,是与集装箱里截然不同的凉爽与明亮。
身体、头发,乃至本该胡子拉碴的脸都被清理过了,整个人都很干净清爽,但没有裤子。我身上只穿了件勉强能遮住臀部的宽大衬衫,乍一看,像条睡裙。
试着拽了下,天花板的孔洞里源源不断地能拽出铁链。足足大概拽出来了几十米,才终于拽不动了。然而一松手,铁链又会非常缓慢地缩回去,就像……就像路上经常能看到的,遛狗的那种自动伸缩牵引绳。
下地探索了一番,卧室里的家具不少,有床,有沙发,有茶几,还配了一间浴室。窗户外天空湛蓝,不见杂云,楼下是一大片的草坪,尽头树木环绕,翠绿的树冠层层叠叠,看不到有别的建筑。
上一次见到这样的绿色,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。
我近乎贪婪地望着窗外的风景,直到门外传来脚步声——那应该是某人上楼的动静。
我慌忙四下寻找,最后拔下了床头柜上的一盏木质台灯,将其倒握在手中,憋住气,躲到门边。
在门开的一瞬间,我提气做好准备。
来人端着餐盘走进来,顿了顿,似乎有所察觉,向我这边看过来。我的台灯就是这时候挥下的。
挥下了,大脑才辨别出进来的人不是别人,是沈鹜年,想要收手却已经晚了。
木质的台灯底座狠狠砸中对方的额角,将他的脸砸偏过去,脸上的眼镜也一下子甩到地上。我吓得松手,“砰”地一声,台灯脱手落地。
身体往边上踉跄了一下,沈鹜年手上的餐盘却始终拿得很稳,只是轻微摇晃,没有翻倒。
刘海散乱地垂在额头,一丝血线从裂开的伤口处流淌下来,一路落进眼睛里,再缓缓沿着面颊滴到黑色的衣襟上。
“你恢复得挺快,力气好大啊。”沈鹜年的左眼完全被鲜血染成红色,他缓了缓,将餐盘往我怀里一塞,弯腰拾起地上的台灯和眼镜,没有愤怒,没有责怪,只是淡淡对我道,“你自己吃吧